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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2

| 搬家守則-台中搬家

打包原則

  1. 在搬家公司到場前確實封緊箱子,尤其箱子底部要確實封牢,最好的封箱膠袋是以透明膠帶為主,黏性較強。

  2. 箱子外標示物品名稱、標記或編號以便拆箱時易於搬家公司整理,最好作張清單最是清楚明瞭。

  3. 易碎品或重物,在紙箱外一定要標明“易碎”、“注意”、“重物”或“底座朝下”。

  4. 裝箱的箱子內如有空隙以致物品會晃動,應以報紙或氣泡紙等緩衝材質卡緊。

  5. 輕的物品放上面,重的物品放下面。

  6. 每天必用物品裝在一起,且於紙箱外註明以免找不到。

  7. 非每天必用物品可按使用頻率,重要性,分類打包後再給搬家公司搬運。

  8. 棉被衣服打包盡量用棉被袋或大型塑膠袋打包,以便利用空間或作為防護材。

  9. 自行拆卸的家具零件組,需注意收放,避免搬家公司搬到新處後組裝困難。

  10. 抹布、清潔劑…等清潔用品,另外打包,便於搬家公司搬至新居時打掃。

  11. 打包好的物品分區放置,易於尋找,也易於提醒搬家公司注意易碎物品及家電。

  12. 裝箱時以裝滿但應以能封蓋平整為原則。

  13. 冰箱切勿事先斷電,工作當天交由鄉鄰師傅處理。


貼心叮嚀

  1. 貴重物品避免交給搬家公司,自行隨身攜帶或先置放於親友家中。

  2. 搬家公司搬家期間,最好將小朋友安置親友家中,若需跟隨一起搬家,則需注意小朋友的安全。

  3. 事先將新住所的物品擺設位置規畫好,方便搬家服務人員至放物品,並可協助將大型物品如家具等作定位。

  4. 如在估價及搬運過程中,有遭遇鄉鄰日式台中搬家公司不合理之待遇或工作人員違反公司規範及損害公司形象時,歡迎來電申訴,以落實客服稽核機制,以保客戶權益。

  5. 檢視家具是否於搬運過程中發生損壞,若發現家具毀損,請於七天內告知搬家公司(但若契約中另有約定告知時間,則以契約約定的時間為準)以便進行理賠處理。


家具損壞時賠償方式

  1. 依搬家公司對家具或電器毀損的狀況而定,首先以修復為優先考量或是以中古家具的價格賠償。

  2. 賠償金額依契約書報價總金額最高理賠上限百分之三十賠付。(功能喪失不在理賠責任範圍,如樂器、電器、電子儀器等)

  3. 以高單價的家具或骨董級的家具家電,需在搬家公司契約中事先聲明,並加保產品保險,搬家公司人員方可搬運,亦可避免雙方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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